新挖掘机或经过大修的挖掘机,必须经过一段试运转的时间,通常称之为磨合期。磨合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挖掘机早期磨损,延长挖掘机的使用寿命。在挖掘机磨合期内,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执行磨合期的挖掘机应在明显处悬挂“走合期”字样的标志牌,使有关人员能注意磨合期使用规定,待磨合期满后取下。
2)磨合期内发动机应减速30%,减速负荷20%-30%运转,任何人不得拆除发动机限速装置的铅封,待磨合期满后在技术人员的监督下方可拆除。
3)启动发动机时严禁猛轰油门。发动机低温启动时应预热20-50秒,然后立即启动。发动机启动后怠速运转3-5分钟,冷却水温升至40度时方可增加转速和负荷。
4)发动机启动前的技术准备、运转时的技术要求、停车前与熄火后的技术工作等按通用机械操作规程或发动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挖掘机在磨合期的前30或50小时内应挖掘较松的土壤,每次装料为斗容量1/2,以后的70或50小时内装料量可逐步增加,但不得超过斗容量的3/4,并适当降低操作速度。
6)磨合期内应经常注意挖掘机各机构的运转情况,检查各部轴承、齿轮和磨擦副的工作温度,观察液压系统有无渗漏现象。对运转中的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其原因,并予以排除。
7)磨合期限满面后应根据走合期内运转情况对挖掘机各部进行检查、调整和润滑工作。同时检查各齿轮箱润滑油和液压油箱液压油的清洁情况,必要时予以更换。
8)技术人员应加强挖掘机磨合期的技术管理,挖掘机磨合期前应把磨合期各项要求和注意事项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磨合期中应检查挖掘机使用、运转情况,详细、认真、如实地填写挖掘机磨合期使用记录表,挖掘机磨合期满后由主管技术人员对记录表进行审查,并归入挖掘机技术档案。